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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选岗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10 10:23:08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根据《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选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岗时间

2020年3月12日上午,具体集合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选岗集合地点

张店区市民中心东侧停车场(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三、选岗人员

通过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聘用人员公示的人员(附件1)。

四、选岗办法

1.选岗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选岗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无疫情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由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证(需在有效期内),考生须在集合时间内到达,确认考试成绩和排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经电话联系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选岗。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由应聘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5)及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选岗诚信承诺书、被委托人个人无疫情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被委托人由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证(需在有效期内)选岗。规定集合时间内仍未到达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2.选岗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选岗时可作短暂思考,时间不超过30秒。

3.选岗人员确定所选岗位后须签字确认,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动、不得放弃。

4.选岗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如有关于选岗工作问题,可致电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533-3148986。

备注:张店区合并招聘部门F岗位中最后一名需递补的应聘人员因疫情原因暂未进行考察、体检,按照选岗的高分先选原则,该应聘人员不影响其他应聘人员选岗工作,因此张店区合并招聘部门F岗位除该应聘人员外,其他人员先行选岗,待疫情稳定后该应聘人员再进行考察、体检、选岗等相关工作。
附件: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选岗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选岗集合时间安排.xls
附件3: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选岗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个人无疫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中合并岗位选岗委托书(样式).doc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angdian.gov.cn/art/2020/3/10/art_6391_1897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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