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市齐英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6日(周三)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齐英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二楼203教研活动室(幼儿园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小区东门往西100米路北)。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7日(周四)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anyuan.cn)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0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齐英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二楼203教研活动室(幼儿园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小区东门往西100米路北)。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22日(周二)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

提交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资格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承诺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承诺并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附件2、附件3)。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除外)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淄博市齐英幼儿园招聘咨询电话:0533—3158095

 

附件:

1.2021年淄博市齐英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的函(式样)

3.解聘说明(式样)

4.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淄博市齐英幼儿园

2021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zbsanyuan.cn/?p=7884